招标名称:第七届《重庆市摄影艺术展览》作品制作
截止时间:2017年6月8日
一、招标项目
第七届《重庆市摄影艺术展览》作品制作。
1、图片制作尺寸(mm):600 × 900。
2、实际画面尺寸(mm):500 × 760(四周多余尺寸作留白装饰)。
3、图片制作方式:爱普生微喷等。
4、输出图片材质:爱普生重磅粗面纸。
5、框条看面规格:40mm。
6、相框材质、颜色:PS颗粒发泡型材4(宽)×2(厚)CM,深咖啡色。
7、成品相框尺寸(mm):670 × 970。
二、项目总价
200元/幅×224幅=44800元
共计44800元。
三、询价时间
询价开始时间:2017年 6月5日10:00(北京时间)
询价截止时间:2017年 6月8日10:00(北京时间)
现场考察答疑时间:2017年 6月 5日-7日
四、质量要求
1、喷绘字迹清晰,色彩均匀适度,无指印;
2、纸质色泽一致,纸张平整光洁不翘;
4、喷绘精细,符合喷绘制作标准,无明显偏色;
5、成品包装,整体无破损。
6、如制作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,均由承印厂商免费负责重新制作。
五、报名条件
1、企业证照齐全、信誉良好,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等文件均在有效期内;
2、企业成立满五年;
3、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;
4、具备良好的配合能力,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和工艺要求。
5、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6、具有在重庆市内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。
六、报名资料:
1、公司简介、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、税务登记证、资质证书等(均要在有效期内,均为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);
2、法人有效证明文件,包括名片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、授权委托书等;
3、竞争性报价书;
4、其他需提供的资料。
七、工期
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作品设计,设计稿确认后十二日内交货,并按照市摄协指定时间,将作品在指定地点交付指定的数量作品。
八、提交报价文件有关要求
1、报价文件正本一份,副本二份。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。报价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应加盖报价人公章;
2、报价文件采用信封密封。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、报价人名称和地址。
九、成交原则
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、质量和服务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。如果报价相同,则质量、服务较优供应商排名靠前。
十、结果公示
询价采购结果将在询价截止时间后2个工作日之内在重庆市文联大楼一楼公示。
十一、报价文件递交地点
重庆市文联大楼622室(渝北区松石大道162号)
十二、报价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
2017年6月8日14:00至14:40(北京时间)截止。以到达现场签到的时间为准,提前或迟交的报价文件均不受理;报价文件提交之后一律不接受补充或修改。
招标项目咨询人:王涛 联系电话:67725531
报价文件投递联系人:寇敏 联系电话:67954542
重庆市摄影家协会
2017年6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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